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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重要簡短宣導 | 2018-10-12 | 點閱數: 1918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作業要點辦
理。
二、本市公立國民中學學區由本局負責規劃辦理,學區規劃係
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
情形等多方面因素考量評估而定,事涉當地學子就學權益
甚鉅,既定之學區往往不作輕易更動,僅針對經由區公所
、學校及主管機關等單位,函送提案至本局者或新設學校
必須調整之學區案件進行審議。
三、本市區公所之提案,須由各里辦公處彙整所轄各鄰之學區
調整提案表並經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或里鄰工作會
報決議後,彙送區公所,且經各該區公所區務會議決議後
,始能提出。
四、本市國中、國小之提案,須彙整學校行政單位、教師(會
)及家長會等學區調整提案表並經校務會議決議後,始能
提出。
五、隨文檢附「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作業
要點 」及「公立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及調整提案表」各1份
,惠請各區公所就學區調整表提供客觀性之資料,內容包
括:里(鄰)至相關學校距離、通學方式及預估時間、交
通狀況等。另倘其他里之里長提出相關建議,請一併於區
務會議之會議紀錄中呈現,或以建議書等方式,以供每年
度之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委員會議可有更具體之資訊,深
入探討提案通過之可行性。
六、請依規定於108年1月2日(星期三)前填妥提案表並檢附
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函送本局彙整,本局將納入本市108學
年度公立國中學區調整審議委員會審議;逾時提出者,不
予受理。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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