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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24-02-16 | 點閱數: 55

說明:

一、依據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務探討研習

1、國小組(B121期)

(1)日期:113年3月4日(星期一)

(2)地點:本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4樓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職組(B221期)

(1)日期:113年3月28日(星期四)

(2)地點:本市立松山高級中學5樓多功能會議室 (二)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研習

1、國小組(C121期) (1)日期:113年3月11日(星期一)

(2)地點:本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4樓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職組(C221期)

(1)日期:113年3月29日(星期五)

(2)地點:本市立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請認證教師完成實務探討研習後,於113年4月1日至6月15 日認證時程內,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以下簡 稱教專平臺)提交相關資料,認證資格於112學年度到期者 請務必注意,逾期則失去認證資格。

四、教育部教學輔導認證之教師,即日起至教專平臺並進行[申 請推薦]上傳[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待通過教專中心 審查後,113年4月1日起方可於教專平臺申請認證。

五、參加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2023教學輔導教師及研究 教師在臺北」研究論文發表會之研習員,可抵免課程3 7 2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踐與分享運用社群進行主題(校 訂)課程評鑑實務探討 3h]。

六、除可抵免課程之研習員外,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上午 9時至下午4時),遲到/中途離開/早退15分鐘以上即視為 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不給予研習時數,請準 時到訓;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網址下載研習 資料(進階:https://bit.ly/112-2bb;教輔: https://bit.ly/112govmtb),並自行攜帶平板等設備。

七、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教專中心承辦人吳佩蓉助 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2753 5968分機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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