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建築物附設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安全管理機制宣導設備安全管理觀念等相關資訊資料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22日府授都建字第1130102148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建築物附設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管理,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將相關設備安全宣導品電子檔(如附件)等掛於貴單位之網站、臉書、電視牆、跑馬燈、文宣或宣導活動等廣為宣傳,以憑藉各界資源,加強維護管理,保障民眾使用安全。 三、請詳閱本府113年1月22日上開號函及其附件。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