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參加研習之教師及相關人員請於報名截止前,逕至臺北 市教師在職研習網自行線上報名(http://insc.tp.edu.tw /index/DefBod.aspx)。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8日北市教特字第 1103095370號函宣導,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相關 人員每年(1月至12月)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應達下列時 數: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 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3小時。 (二)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3小時。 (三)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6小時。 (四)特教教師每年至少18小時。(五)特殊教育助理員每年至少9小時。
三、檢附研習一覽表1份,研習計畫亦可至本市文山特殊教育學 校(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下載(https://www.wsses. tp.edu.tw/nss/s/websser/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