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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重要簡短宣導 | 2023-06-12 | 點閱數: 9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6 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515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局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 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及獲薦派參與國教署辦理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執行期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三)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112年度繳 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規情形者,核予補助:

1、教育部112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次新臺幣(以下同)250 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次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應考者,每師、每 次2,800元。

(四)申請方式:經費撥付前由貴校相關經費先行墊支,並由申請學校提供證書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及教師名冊(如 附件),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寄送至博愛國小教務處,俾憑辦理款項核撥事宜;並收妥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另請將教師名冊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傅鈺惠專 案教師信箱:kiki6111@ baps.tp.edu.tw。

三、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積極報名參與前開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且學校相關活動比賽,建請避開前開各測驗日程。

四、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本案承辦人傅鈺惠專案教師, 電話:02-23450616轉250。

五、檢附補助計畫及教師名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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