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選舉之投票日期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 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據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 字第30519號函意旨,經機關推薦、同意或事先報備有案之工作人員,於選舉投票日參與選務工作准予補假1天。所參加之工作人員講習,亦將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另依例工作費及圓滿達成任務之敘獎建議如下 (惟仍以選委會發布為主):
(一)主任管理員:3,400元,記功2次。
(二)主任監察員:2,800元,記功1次。
(三)管理員:2,200元,嘉獎2次。
二、請逐項填列及核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於112年6月30日前逕送各區公所民政課。
三、同仁如需登記卡格式,亦可至本市各區公所網站首頁「選務專區」,點選檔案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