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於已完成 COVID-19 疫苗基礎劑(已完成第1及2劑接種)的 6 歲以上兒童、青少年及成人之追加劑(第3劑)接種。
2.於完成基礎劑或前一劑追加劑後,間隔至少 12 週 (84 天 ) 接種。(需打滿2劑疫苗,且第2、3劑需間隔至少84天)
3.依據疾管局公告,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 COVID-19 疫苗。
4.接種劑量:
12 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每劑接種量為 0.5 mL(50 mcg mRNA,含 25 mcg 原病毒株及 25 mcg Omicron BA.4/5 mRNA)。
6 歲至 11 歲兒童:每劑接種量為 0.25 mL(25 mcg mRNA)。
5.請詳閱下方附件檔之接種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