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辦理。
二、鑑定工作報名、轉介及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1年10月11日(星 期二)凌晨12:00起至10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 止,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系統」(https://www.gtide.tp.edu.tw)完成線上報 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於111年 10月11日(星期二)至10月17日(星期一)上班日之 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 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轉介
1、未設資優班學校,請於受理校內學生報名後,轉介至 所屬行政區設有資優班學校。
2、額滿學校設有資優班者,仍應受理鄰近學校轉介學生 報名。
三、通過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 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
1、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 源班。
2、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 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
四、其餘相關內容請詳閱附件相關資料
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至本校特教組2503581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