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對象 (一)對環境教育推廣有興趣者。 (二)欲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不適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透過學歷、經歷、專長、推 薦、考試管道申請認證)者。
說明:
一、依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本中心111 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訓練人數:35人。
三、訓練日期:111年10月11日至111年11月15日。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五、訓練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訓練費用(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 (二)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2萬元整,於確定開班時通知 繳費。
七、報名方式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 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 (二)非前述人員請至google表單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DDBfESo33ZBnRomg6。 (三)欲以「訓練」管道申請認證者,請填附件「認證需 知」,報名時將該需知E-mail給承辦人。
八、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學員於課 程修習後須參加評量,評量合格者始完成訓練,得檢具 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評量事項詳 見簡章。 (二)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 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 知。另配合防疫工作,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