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 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1年9月23日(星期五)止,以學校 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1年10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東園國小、國中組請送至古亭國中、高中(職)組請送至明倫高中。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本局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三、本案由學校正式編制教師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臺 北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如遇承辦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以確保本項比賽工作品質。
四、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 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學校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 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