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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重要簡短宣導 | 2022-05-26 | 點閱數: 32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5月 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4984號函辦理。 二、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 以下稱教師)。

    (二)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三)補助項目:

      1、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2、國立成功大學辦理2022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3、客家委員會辦理111年客語能力認證。

    (四)申請期限:各校申請資料送交本市信義區博愛國小彙 整,分二梯次提出申請:

      4、111年8月10日(星期三)前繳交:後由國教署核定,於 111年撥付補助經費。

      5、112年1月10日(星期二)前繳交:後由國教署核定,於 112年撥付補助經費。

    (五)申請原則:

      1、教師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學校申請,並送本市信義區博愛國小彙整後,本局函報國教署申請補助。

      2、考量各測驗報名及公告成績時間不一,為鼓勵報名前未取得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之教師踴躍參加認證, 避免在第一次認證成績公告確認未通過後無法報名第二次測驗,爰111年閩南語認證得同時報名教育部閩南 語認證及2022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並於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即可申請報名費補助。

      3、本計畫公告後,倘教育部、國立成功大學、客家委員會後續公告辦理之閩南語/客語能力認證場次,且其報 名日期於111年度截止之測驗,均可依前開原則申請報名費補助。

    (六)申請方式:經費撥付前由貴校相關經費先行墊支,並由申請學校提供證書或成績單等證明文件及教師名冊,於各梯次時限前寄送至博愛國小教務處,俾憑辦理款項核 02 撥事宜;並收妥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另請將教師名冊電子檔案寄至承辦人傅鈺惠專案教師信箱: kiki6111@baps.tp.edu.tw

三、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積極報名參與前開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且學校相關活動比賽,建請避開前開各測驗日程。

四、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治本案承辦人傅鈺惠專案教師,電 話:02-23450616轉250。

五、檢附補助計畫及相關表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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