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20日府授民治字第1110114957號函辦理。
二、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71次委員會決議,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併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
三、文山區投開票所具公教資格之工作人員所需尚有缺額,亟需借重同仁擔任,爰再請全力協助;如已送件之同仁無需再填表送件。
四、登記資料卡亦可至文山區公所網站首頁(http://www.wsdo.taipei.gov.tw/)「選務公告專區」點選下載檔案使用,遴選作業相關問題可洽詢本所民政課蘇小姐(29365522分 機209 )或王先生(分機214)。
五、另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點領選舉票或佈置投票所等工作時,核予公假及得以課務排代,以利選務工作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