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將於107年9 月28日(星期五)前函報教育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07年10月31日(星期三)或108年1月31日(星期四) 前函報教育局。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網站-北市概況-資優工作手冊(http://trcgt.ck.tp.edu .tw/Pro/Center/)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