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111年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持台北市衛生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並當(111)年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
(二)補助期間:1~5年級: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6年級: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護照/護眼卡接受視力檢查服務,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之受檢年級、學年度及檢查年度,惟每人每年限使用一次台北市衛生局提供之專業視力檢查。
(四)視力檢查服務地點:本服務眼科特約醫療機構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 ... 07&s=5C35CCD48E980B28)。
(五)補助內容:本項服務補助費用包含掛號費(含部分負擔)及專業視力檢查(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費用。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請另行約診就醫,若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 相關治療,為避免家長誤解,已請醫院機構務必清楚說明補助範圍、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用,於家長同意後再循健保方式就診。
(六)若護眼護照遺失,請至學校健康中心申請補發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