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0153號函辦 理。
二、現教育部為利各校及民眾具體瞭解跨部會間得以申請之相 關紓困方案,以避免申請紓困性質相同之方案及民眾重複 請領之情事,爰檢送旨揭比較彙整表,請各校近期應針對 校內申請人是否具備重複申請之情形初步稽核,以避免後 續徒生追繳溢領紓困補助經費之行政庶務。
三、倘經查現行申請人具備重複申請紓困補助之情形,請各校函知申請人於指定期間返還溢領紓困補助金額之意旨,俾 利提升旨揭紓困方案之行政效率。
四、另有關旨揭紓困案件後續各校辦理補助經費核結(即提供 經費請領清冊及收支結算表)之作業程序,本局將於110年 8月31日後另案函知各校。
五、旨揭比較彙整表業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官網(https://www. edu.tw/)「教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紓困振 興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