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局110年6月22日北市衛心字第1103137840號函辦 理。
二、為增進第一線專業人員對兒少心理健康之敏感度及心理衛 生資源之運用知能,該局辦理旨揭課程(簡章如附件), 相關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導師、認輔教師、一般教師 等。
(二)上課地點:新興國中研習教室(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511號3樓),惟因應防疫,研習地點若異動將以教研中 心公告及通知。
(三)聯絡窗口:本市教師研習中心秦玲美研究教師,電話:(02)2861-6942分機213。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0年6月29日起,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 在職研習網站報名,並請貴校惠允公假或協助課務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