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0學年度兼任輔導員遴選
簡章」國小藝術輔導小組遴聘資格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6月1日北市教督字第1103051493號函續
辦。
二、本計畫修正內容略述如下
(一)員額:音樂2人、 視覺1人。
(二)專長需求:
1、須熟知藝術領域課程素養導向教學設計與評量,並具
備跨領域課程研發能力。
2、具備雙語教學能力(倘有修習英語學分證明、任何英檢
證照出國留學經歷,或英語B2級以上證照尤佳)。
三、檢附修正後「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0學年度兼任輔導員
遴選簡章」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