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
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遴選」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00057514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央團教師服務期間為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
日。
三、請各校協助逕依簡章推薦,若採透過本局推薦辦理,請於
110年5月19日(星期三)前,將相關文件寄送至「老松國小
(056)國民教育輔導團楊于萱團務幹事收」,並同步將電子
檔掃描寄至:edu_ins.31@mail.taipei.gov.tw。
四、倘有疑義,請洽教育部國民教育署范淳翔小姐,連絡電
話:(02)773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