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為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自110年1月30日(含)起,流感計畫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接種資格依原計畫實施對象之規定,應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 官員證),合先敘明。
請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學生,請持「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簡稱小叮嚀)及健保卡;教職員工,請持健保卡,前往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https://reurl.cc /bzVr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