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7月1 日至11月30日者。
二、申請時間:110年3月22日(星期一)前提出申請。
三、培訓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四、申請項目與限制: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五、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 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