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因應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至110年2月22日,調整本市資賦優異學生縮修業年限辦理期程:申請免修課程、部 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學科跳級者,請檢 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 前函報教育局憑辦。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0年4月15日(星期四)或110年7月15日(星期四)前函報教育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4月15日(星期四)。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trcgt.ck.tp.edu.tw/Pro/Center /ArticleBrowseX.aspx?sid=042)下載。
*附上本校縮短修業年限說明檔案,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3月1日(一)前向特教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