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 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作業期程,摘述如下:
(一)報名:109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二)教育評估:109年11月30日至110年1月8日。
(三)鑑定及安置會議:110年2月25日至3月19日。
三、相關報名資料可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與安置」項 次下載(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並請協 助家長依本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 及安置報名應備資料檢核表」備齊應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