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議會109年9月7日議詢教字第10906002210號函 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9月7日(星期一)接獲反映本市有學校使用 eClass Parent Taiwan APP,該應用程式屬香港廠商開 發,且隱私權條款未載明受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限制 保護,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限制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 產品」。為保護本市學生個人資料之安全性,請各校禁止 使用該系列APP(含eClass Parent Taiwan、eClass Teacher Taiwan及eClass Student Taiwan)。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尚未授權廠商介接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上架具傳輸學生 學習表現、出缺勤資料等類似電子聯絡簿APP,各校倘自行 採購類此功能APP應確實取得家長個資授權同意書並說明個 檔資存放來源,避免觸法。
四、檢送「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