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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20-07-13 | 點閱數: 1072

主旨:為辦理本市「教育部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進階
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4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51779號函(計
達)、109年6月9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53548號函(計
達)、109年7月3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61882號函及本市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9年7月9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
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
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局前業調查各校旨揭研習需求人數,經彙整評估後,訂
於109年7月至8月間開設初階8班次、進階4班次、教學輔導
教師2班次。

四、請貴屬教師自即日起至研習開課前一週,於「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資訊網站」登錄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1.
inservice.edu.tw/,並搜尋辦理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
專業發展中心。
五、本案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逾期恕不受理,不受理現場報
名。
(二)研習時將發放認證手冊,但不提供紙本講義,建議學員
事先至https://bit.ly/tptpd109sum下載研習資料,並
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
手機等電子設備。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
須簽到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
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
分鐘開始報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
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
(四)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承辦助理洽詢各該研習期
別剩餘名額。
(五)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環保
筷、文具用品。
(六)研習時間及場次若有變動或遇颱風假,請依至臺北市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bit.ly
/taipeitptd)最新公告為準。
六、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

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轉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
com,電話:02-2368-8667轉112。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盧春梅助理,電子信箱:
tpd101@ms2.hssh.tp.edu.tw,電話:02-2528-6618轉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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