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參加對象:109學年度入學本市國民小學經本市特殊教 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於普通班接受特教服 務之確認身心障礙學生。
二、辦理班別及承辦學校,說明如下:
(一)心智障礙類學童入國小準備班1班:本市大安區大安國 小。
(二)感官障礙類學童入國小準備班2班:本市大安區仁愛國小 (視覺障礙)及大同區雙蓮國小(聽覺障礙)。
三、請貴校務必將旨揭活動訊息及簡章轉知相關學生家長,另 有關各班開課方式及報名相關事宜詳如計畫,如有報名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承辦學校輔導室。
四、另請本市承辦學校(大安國小、仁愛國小及雙蓮國小)於109 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將報名統計情形及所需經費函報本局 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