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73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slider image 623
  • slider image 624
  • slider image 625
  • slider image 626
  • slider image 627
  • slider image 628
  • slider image 630
:::
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20-03-27 | 點閱數: 697

主旨:為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9年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考試」,請各校鼓勵及週知師生踴躍報名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25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44946號函
辦理。
二、依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
施」規定,擔任學校本土語文教學之現職教師,應通過本
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為原則。
三、另依據上開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略以,本土語文課程由現職
教師授課者,其通過語言認證教師授課節數占現職教師授
課總節數之比率應逐年提高,並以達100%為目標。
四、為提升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及確保本土語文教學品質,
教育部業將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比率納為109年度教
育部對本市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請各校盤整校內
師資及授課情形,鼓勵現職教師踴躍報名旨揭考試,以取
得語言認證。
五、旨揭考試資訊如下 :
(一)考試日期:109年8月8日(星期六)。
(二)報名程序:於109年4月10日至109年5月8日受理網路報名
(含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並提供團體(4人以上)報
名服務及19歲(含)以下者免繳報名費。
六、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及簡章各1份,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
資訊亦登載於「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
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可電洽總務中心服務
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7749-3664;服務信
箱:blg.sce@deps.ntnu.edu.tw

:::

會員登入(校內專用)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