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07年5月25日(星 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 教師推薦表」後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依前述說明一之 商借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家教育研究院聯絡人:葉雅卿 小姐,聯絡電話:(02)7740-7217,電子信箱:bejoyfu l@mail.naer.edu.tw。
檢附國教院商借教師服務需求說明及說明二教育部及所屬 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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