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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活動競賽 | 2020-03-05 | 點閱數: 680

主旨:有關109年度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一案,惠請貴校踴躍
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3月4日藝視字第109000063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件簡要說明如下,詳細請參見該案實施要點(如附
件):
(一)參選資格:
1、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
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者。
2、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
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1、教師組: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
說、散文、詩詞(109年為新詩)、童話。
2、學生組: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短篇小
說、散文、詩詞(109年為新詩)。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09年3月2日起至同年4月13日止,採
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
/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
為憑。親送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052臺北市南海路
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三、檢附「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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