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新生暨 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1份,請務必確實宣導周知所 屬師生與家長,並協助考生辦理報名事宜,以維考生權 益,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招生鑑定簡章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新生: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 2、轉學生: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 (二)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1、報名時間:1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 午4時30分,以及 4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 中午12時30分止,逾時不受理。 2、報名地點: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綜合大樓二樓會議 室(地址:10865臺北市萬華區興義街2號)。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 名恕不受理。 (三)招生學校及錄取人數 1、新生 (1)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30名。 (2)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30名。 2、轉學生 (1)臺北市立雙園國民中學:八年級2名、九年級2 名。 (2)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八年級1名、九年級3 名。 二、自110學年度起,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名額由30 名(外加身心障礙學生名額1名)調降為29名(外加身心障 礙學生名額1名)。 三、上開調降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一節,請貴 校 併同簡章公告宣導周知,並協助學生辦理109學年度報名事 宜,以維考生權益。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