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惠請協助調查並彙整有被認助需求學生提送本會申請,且 請推介認助人(含團體),並請鼎力協助轉知家長會、教師 會,共襄盛舉,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本基金會文宣13份(小學16份),惠請貴校轉知校長、 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教師會、家 長會、各年級級導師各1份及承辦人各3份。 二、本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 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 學業,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附件一)「填寫說明」填妥申 請表,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繳交學校 承辦人檢核無誤送請校長核章。 三、請各校承辦人按照認助優先依次填寫「各校學生申請認助 名單」(附件二),連同相關資料免備文於109年3月31日 (二)前郵寄至本會。四、所附申請表請自行影印備用,如於爾後發現校內仍有家境 清寒學生需申請認助者,可隨時填寫連同更新後之「各校 學生申請認助名單」寄送本會申請辦理。 五、各校導師與承辦人請於申請表簽名處確實填寫連絡電話, 以利本會連絡訪查之用。 六、請推介並協助有意願加入本會認助行列之認助人及團體(包 含家長會、教師會、企業、協會及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填寫 「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附件三),email、傳真或 郵寄至本會。 七、請貴校連結本會網站
http://www.fhus.taipei/置於網頁, 俾利親師生上網瀏覽本會相關訊息。如有相關疑問可上網 查詢或電話聯繫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