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 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及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108年8月26 日善水教字第1080004018號函
二、招生接受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 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為設籍於台澎金馬之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七、 八、九年級在籍男性學生
四、招生對象為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或因家庭功能不彰 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五、申請通過之學生,該校將另行通知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六、本案屬轉知性質,如有疑問請洽該校教務處鄭春女主任, 聯絡電話:04-26396160轉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