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本局辦理108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計畫一
案,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及社群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要點
及本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
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持續鼓勵教師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研習,透過同儕合
作、同僚備課模式,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學品質,
並解決教師教學迫切需求,使教師專業研習內容更為聚
焦,以活化課堂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賡續辦理旨揭計
畫。
三、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小現職教師、代理代
課教師。
(二)申請時間:108年度申請至11月30日止,109年度申請至7
月20日止。
(三)辦理期間:108年8月至12月31日;109年1月1日至7月31
日辦理。(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則不
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
行排代。)
(四)辦理方式:
1、初審:各校教師可自主揪團、跨校揪團,滿6人即 可
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初審。
2、複審:揪團學校於研習前一個月上傳通過初審之研 習
計畫至「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網站網
址: http://tten.tp.edu.tw;各校帳號及密碼皆為6
碼 學校代碼),經委員複審通過後,即可在「臺北
市 教師在職研習網」線上開班,並供本市有意願教
師 自由報名參加,每場人數以30人為原則。
3、時數規劃:每計畫研習時數為3至12小時,6小時以 上
可分散辦理,每次不得少於2小時。
4、經費支用:每3小時研習計畫最多提供經費新臺幣(以
下同)6,000元;6小時計畫最多提供1萬2,000元;9小
時計畫最多提供1萬8,000元;12小時計畫最多提供2萬
4,000元。並以支應講座鐘點費、紙張印刷、研習文具
用品費及雜支費(不得超過總經費8% )為主,不提供
誤餐費及場地費。惟全天研習可編列講座誤餐費(僅
以申請表上授課講師數量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