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發現近視高危險群個案,以早期治療,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 二、藉由提供定期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服務,養成學童與家長定期視力檢查之 良好習慣。 三、建立學童正確用眼習慣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貳、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參、獎勵內容: 一、實施對象:107 學年度下學期四年級學童。 二、獎勵項目: (一)護眼全勤獎:完成本計畫 105 年至 107 年共 3 波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 頒予獎狀 1 只。 (二)控度模範獎:第 1 波(105 年 7 至 10 月)視力檢查度數相較於第 3 波(107 年 7 至 10 月),度數未增加者或 2 年內未近視的學童,頒予禮券 100 元。 三、備註: 1.本局將以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資料管理系統之報表資料作為各獎項 之統計及評比依據。 2.獲得「護眼全勤獎」及「控度模範獎」之學童名單將於 9 月底前公佈於 本局外網(http://health.gov.taipei)。 肆、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俟奉核可後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