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107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
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如有推薦
名單,請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6月10日臺教社(一)字第1080082287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
國民眾參與,特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
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三、本案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含補校)、社區大學、樂齡學
習中心、樂齡學堂等單位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參加
資格與條件如下:
(一)未曾獲得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
(二)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
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
表率者。
(三)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
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四、貴單位如有推薦名單,請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依
「縣市政府檢核表」所列項目及份數,檢送報名表等相關
資料至本局,表格如附件或逕至「教育部107年度全國終身
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專區」網站下載(網址:
https://sce.ntut.edu.tw/p/404-1034-79450.php?
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