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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 重要簡短宣導 | 2019-05-10 | 點閱數: 1565

轉知社會局辦理本市108年度「志願服務貢獻獎」一案, 請各志工運用單位於108年5月31日前至本市志工登錄中心 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社會局108年4月25日北市社工字第1083066979號函辦 理。

二、查依本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5條規定:「志工於本市累積 服務時數在6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頒 授志願服務貢獻獎獎狀及獎品」,每人以受獎1次為限。

三、本次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各單位於108年5月31日前至 本市志工登錄中心(https://member.cv101.org.tw/)進行 申請,志工服務時數及相關資訊請務必詳加核對,另提醒 各單位"志工訓練時數"及"里辦公室核發之服務時數"皆不 計入服務時數計算。

四、本局將依各單位申請之資料及附件進行審核,若所送資料 有誤退件,請於接獲退件通知後「1週內」完成補正並重送,逾期視為取消申請;並請貴單位嚴加核對志工資料, 嗣後發現資料有誤(如志工姓名誤繕等),獎項將不予補 發。

五、倘貴單位未使用過本市志工登錄中心,請先至前揭網站註 冊帳號,申請相關問題請洽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聯絡電 話:02-2302-3993)。

六、為符合個資法相關規定,有關本獎勵申請文件涉及志工個 人資料部分,務請各單位事先取得志工本人同意,方得提 出申請。前開同意書格式不限,請自行編製,並於取得同 意書後,自行留存備考。

七、檢附本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實施計畫、流程圖、申請流 程說明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供參。所附電子檔亦可至 「社會局網站(https://dosw.gov.taipei/)-愛心互動園 地-志願服務-獎勵表揚-志願服務貢獻獎」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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