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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19-04-10 | 點閱數: 1416

主旨:檢送本中心「108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
查人才庫進階研習班」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所屬人
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及本中心108年度研習行事曆辦
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培訓之人
員。
三、研習人數:60人。
四、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8年5月29日至31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二)第2期:108年6月4日至6日(星期二至四),共3天。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5月21日(星期二)止。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112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注意事項:
(一)線上報名後,請務必於上課當日繳交初階調查人才庫研
習證書影本或初階24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可至臺北市教師

在職研習網之研習護照查詢處列印)給承辦人以作為資格
審查之依據,未檢附者恕不核發進階研習證書。
(二)研習請假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者(4小時),不核予
研習時數;全程依原報名時段參與者核發20小時研習時
數。
(三)本課程因應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
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需全程出席
課程(20小時),方核予研習證書(此研習性質無補課機
制),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研習結束後,
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
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四)因應課程需求,請研習員於研習期間自行攜帶筆記型電
腦及充電線(中心恕不提供)。
(五)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
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
薦派報名。
(六)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
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
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
教師在職研習中登錄之網站郵件信箱通知)。
(七)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
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
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
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八)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

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
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
事由填具請假單(可在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查
詢使用),回覆本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
席登記。
(九)本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
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相關專
車發車資訊,請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 
insc.tp.edu.tw/)、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
gov.taipei /)最新消息查閱,或電洽輔導組:02
2861-6942轉221。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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