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甄選108學年度資訊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教師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辦
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請貴校於公開會議轉知所屬服務滿3年之合格
教師,如有意願於108學年度至本局資訊教育科參與行政訓
練,請於108年5月3日(星期五)前傳送「參與行政訓練申
請表」等相關資料至本局資訊教育科黃瑩甄股長收,電子
信箱(edu_ict.20@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