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教育部辦理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041845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認證考試訂於108年8月10日(星期六)舉行,並於108
年4月12日至同年5月10日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
服務。請貴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報名。
四、為鼓勵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及針對團
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相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
訊登載於「教育部108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 edu.tw),或可電洽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
sce@deps.ntnu.edu.tw。
五、另為推廣旨揭考試,教育部特開放全國國民中小學申請認
證教具 (限量2,000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之順序發放,送
完為止),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
https://goo.gl/forms/M1onXwYI55ZlHjzT2。
六、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
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