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8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 廣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11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7 004150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申請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 (三)申請時間:請於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紙本來函送 達本局,並請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edu_phe.18@mail.tai pei.gov.tw,以利彙整。 (四)本計畫擇優補助,補助類型如下: 1、學校發展山野教育策略聯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