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 員設置要點」及本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 方案」辦理。
二、為推動本土語教學輔導機制,旨揭計畫係本土語文指導員 以觀課、議課等方式,到校或視疫情改採線上輔導教師實 施有效教學,以提升本土語教學成效。
三、實施對象:本市國民小學,自109至111學年度分3年(6學期)辦理訪視。
四、實施方式與時間:
(一)本市指導員與學校確認該學期到校或視疫情改採線上諮詢輔導時間,並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之。
(二)諮詢輔導方式包含教學診斷與演示、諮詢及問題座談等,並進行教師教學研究之輔導。
(三)本土指導員除本身進行教育相關研究外,以上開諮詢輔 導方式結合意見交換、心得分享及共同參與等形式,協 助學校推展學習型組織之概念。
(四)針對學校本土語教學之困難與問題,應結合本市本土語 輔導工作組主動蒐集資料及從事研究,提出解決方案, 並得洽請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參與輔導, 以期理論與實際相互配合。
(五)協助或接受輔導之學校績效優良者,得提報教育局建請 獎勵,如有缺失,將列入下一學年度建議申請諮詢輔導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