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本市109年度「十二年國民教育生活課程教師初階
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研習於109年7月16日至17日(星期四、五)假本市大安
區銘傳國小二樓教師辦公室舉辦,請本市公私立國民小
學,擔任109學年度一年級生活課程教師,或未參加過生活
課程初階教師研習者,如有意願請至教師在職進修研習網
報名。
三、本局同意核予全程參與研習者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四、倘有疑義,請洽本市銘傳國小教務處教學組林組長,聯絡
電話:(02)2363-9815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