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109年6月5日一百零九智總字 第109033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賽資格:6歲以上,民國103年以前出生,自閉症、智 能障礙者、唐氏症者,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二)競賽類別:
1、視覺藝術類:平面繪畫組 、立體造型組。
2、表演藝術類:音樂表演組、舞蹈表演組、多元表演 組。
(三)競賽方式:採全臺北、中、南、東四區初賽及總決賽, 二階段方式辦理。
(四)報名時間: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採線上報名並郵寄書 面資料。
(五)活動相關資訊及報名網址:請逕至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 總會官網:www.papm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