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本市國小108學年度「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
展展覽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8年9月24日北市教國字第1083090632函續辦。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疫措施,本次展覽改至線
上藝廊觀賞,請上麗山國小「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專
區(網址: http://art.lnps97.lnps.tp.edu.tw)。請各
校協助公告並鼓勵親師生踴躍觀賞;各校所收市府地下2樓
公文聯絡箱放置之作品展覽假青發處展覽之DM請予回收作
廢。
三、展出日期:109年3月16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
五)。
四、本案參與展覽學生作品於成果光碟、獎品及獎狀於製作完
成後,本局再案函各校到麗山國小領取,屆時請相關學校
利用學生集會時間公開轉頒獎狀,以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