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10年8月27日北市師教字第1106002455號函(諒 達)續辦。
二、訓練對象 (一)本市教師及對環境教育推廣有興趣者。 (二)欲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不適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者。
三、訓練日期:110年9月17日至110年11月4日。
四、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15日(星期三)止。
五、訓練地點:本中心(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注意事項: (一)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 知。另配合防疫工作,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 (二)有關訓練報名方式、評量與訓練費用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