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0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04390號函。
二、案係為培育本市學習扶助到校諮詢人員,特辦理旨案研 習,並請各校踴躍推薦適宜人員,說明如下:
(一)資格建議說明: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學習扶助訪視委員、學習扶 助業務承辦人員、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承辦人員及辦理 學習扶助到校諮詢業務推動人員。
2、具行政領導專業能力與工作資歷,具備服務熱忱、善 溝通協調的國中小校長或主任。
3、確實了解學習扶助政策目標與推動內容,能主動發掘 個別學校執行困難或問題,並能提供具體明確解決方案或建議者。
(二)培訓地點:
1、國小北區場次:
(1)研習時間(暫定):111年1月18日(星期二)至1 月19日(星期三)。
(2)研習地點(暫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2、國中北區場次:
(1)研習時間(暫定):111年1月20日(星期四)至1 月 21日(星期五)。
(2)研習地點(暫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 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三)研習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報名方式:國小北區、國中北區場次請填寫附件「薦派 報名表」、「到校諮詢人員個人資料表」及「報名調查 表」,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前將核章後電子檔逕 送:
1、國中:北安國中謝宜家老師:pixitracker@pajh.tp. edu.tw
2、國小:吉林國小劉玉方老師:yufang814@gmail.com
三、受推薦人倘獲錄取,爾後將配合本局辦理學習扶助到校諮 詢相關作業,請評估到校諮詢人員意願後推薦人員參加。
四、檢附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