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工作辦理。
二、申請內容、日期及方式
(一)申請內容:貴校推動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學與活動有需本 小組到校輔導與協助,如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內容、課 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學研討會、活動規劃與實施、公 開授課等,推動教師專業對話,促進學校專業學習社群 等,請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
(二)輔導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2月17日止,以每週五為主。
(三)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輔導之學校,請於110年9月17日
(四)前用印後傳真至明道國小(傳真電話: 29385113)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a24567692@mdps.tp. edu.tw。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團團務聯絡人:明道國小林香寧老師,聯絡電話(02)29392821分機111或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