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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20-09-02 | 點閱數: 843

主旨:檢送「臺北市109年度新任教育新聞處理人員專修研習
班」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薦派相關人員報名,並惠予公
假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9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摘述如下:
(一)研習對象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之新聞發言人。
2、對增進教育新聞事件處理知能有興趣之校長或主任。
(二)研習日期:分2期,每期名額90人
1、第1期:109年9月16日(星期三),13:30-16:10。
2、第2期:109年10月29日(星期四),13:30-16:
10。
(三)報名日期
1、第1期:即日起至109年09月07日(星期一)。
2、第2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

(四)研習地點:臺北市立新興國中(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511號),會議室。
三、注意事項
(一)請學員自行前往新興國中(鼓勵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校園
內不提供停車位),並於8時40分至9時進行報到。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
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
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
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
(三)依照報名薦派完成順序遴選,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
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錄取名單
(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
通知)。
(四)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
嗽、喉嚨痛、打噴嚏)等症狀,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
告知。另為維護學員彼此健康,研習期間請全程配戴口
罩,如經勸告無法配合防疫措施者,將無法參與研習,
特此告知。
(五)每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
總時數之五分之一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
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
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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