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09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計畫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要點辦
理。
二、教師揪團自主研習時間: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
主,寒暑假時間(除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
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三、申請時間為109年度申請至11月30日止,110年度申請至7月
16日止,經費用罄則提早截止。
四、旨案經費依據各校申請時數給予不同等級之鐘點費,每個
計畫研習時數為2至6小時,時數可分散辦理,每次不得少
於2小時,同一社群每學期以2次為限,每學期每校申請為4
件(4萬8,000元)為限。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相關規定請詳見實施計畫。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含附設國立小學)、臺北市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