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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19-10-31 | 點閱數: 1234

主旨:檢送「 臺北市108年度新任教育新聞處理人員專修研習
班」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薦派相關人員報名並惠予公假
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8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之新聞發言人
或對增進教育新聞事件處理知能有興趣之校長或主任,分2
期調訓,請擇定一期參與。
三、研習人數:每期150人。
四、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
(二)第2期:108年12月3日(星期二)。
五、報名日期
(一)第1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
(二)第2期:即日起至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小視聽教室(臺北市中正
區仁愛路一段2-4號)。
七、注意事項:
(一)請自行前往東門國小,並於8時40分至9時報到。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
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
名。
(三)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
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
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
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
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
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
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
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五)每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
總時數之五分之一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
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
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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