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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師研習 | 2019-10-31 | 點閱數: 902

主旨:檢送本中心辦理「108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領域說課、觀
課、議課到校輔導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相關
人員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中心108年行事曆暨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
領域輔導小組108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藝術領域課程教學,增進
本市國小藝術領域教師說課、觀課、議課之專業知能,爰
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對象及人數:每場次上限25人。
(一)第1場次(表演藝術):大安區、文山區國小藝術領域教師
及本市國小表演藝術教師。
(二)第2場次(音樂):南港區、內湖區國小藝術領域教師及本
市國小音樂教師。
(三)第3場次(視覺藝術):士林區、北投區國小藝術領域教師
及本市國小視覺藝術教師。
四、研習日期
(一)第1、2場次:108年11月21日(星期四)。
(二)第3場次:108年12月26日(星期四)。
五、報名期限:(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一)第1、2場次:即日起至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止。
(二)第3場次:即日起至108年12月23日(星期一)止。
六、研習地點:(承辦學校無法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
具前往)
(一)第1場次: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二)第2場次: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
(三)第3場次: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
七、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
止日前逕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
edu. 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貴機
關( 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八、注意事項:配合學校門禁管理,請參加研習教師佩戴識別
證;另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九、倘有未盡事宜,請洽臺北市碧湖國小教務處劉秀真主任,
電話:02-27907161轉121;或臺北市老松國小教務處江貞
慧主任,電話:02-2336-1266轉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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